合浦县检察院2017年度绩效展示材料
一、2017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措施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合浦建设
打击犯罪促进平安建设。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595件791人,审查后批准逮捕514件666人,审查逮捕案件100%按期办结;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70件99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570件733人,审查起诉案件100%按期办结。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案件。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民利,尤其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侦查14件 15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4件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件3人,在办案中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81多万元。
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从党委政府整治重点、社会关注热点、新闻媒体聚集焦点入手,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我院立查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以开展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的形式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8件,案例分析16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5份; 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71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47次。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先后接待了共青团合浦县委、广西农垦北部湾总场等71个单位共2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8件;对应当提请批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纠正漏捕19人,提起抗诉4件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1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民行共审查案件数7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件,执行活动监督4件,公益诉讼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终结审查1件。法院采纳执行检察建议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检察建议书8份,共办结1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分别于2月份、9月份依法对全县15个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2次全面检察。检察期间,共详细约谈社区矫正人员100余人,抽检社区矫正人员档案130余份,并对全县300多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谈话教育。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核查财产刑案件485件。
(四)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化解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61件,均及时进行了分流和办理。救助刑事被害人4件,发放救助金额30000元。
积极推进驻乡镇检察工作。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基点,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参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件,全部按期依法办理。
规范履行案件管理职能,规范办案流程。充分运用统一业务系统和案件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使执法办案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共编发《办案期限预警提醒函》266份、《流程监管报告》10份、《工作进度性统计分析》10份。发现不规范问题75件次,发起书面流程监控1件次,口头流程监控74件次。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务保障
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认真抓好干警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业务能力。今年以来组织业务培训154人次,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党务培训186人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工作全面完成。
加强司法警察保障工作。认真履行执行传唤拘传、提押看管、参与搜查和协助执行监视居住等职责,全年共执行传唤、拘传2次,提押犯罪嫌疑人1次,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共计14人次,累计15天,协助执行拘留4人次,保护公诉人出庭安全277次,协助执行监视居住1人,累计12天,送达法律文书50件,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101次,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加强检察技术保障工作。全年共办理技术案件167件,其中技术协助10件,技术性证据审查156件,检验鉴定1件。提供鉴定意见共184份。提供同步录音录像18件55次。
积极开展检察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全年共撰写信息23篇,调研文章52篇,宣传稿件110多篇。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自身监督制约机制
检察长与市院检察长,院党组成员与党组书记,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院领导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细分为16项责任,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按照立责、负责、监责三方共管的责任结构,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以检务督察队为抓手,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院机关及干警执行办案纪律、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节假日监督检查、落实“禁酒令”、办案安全规范、扣押冻结款物、检容风纪、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等情况,充分履行检务督察职责。积极响应上级部署,扎实开展“八项规定回头看”、“作风建设治庸提效”、“五查五整顿”、“
各种津补贴专项检查”、“廉政风险排查”等专项活动。
二、工作创新和亮点
1. 积极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活动,先后制定了《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实施细则》,设置了具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诉讼式审查室,截止目前为止成功利用诉讼式审查模式,成功办结了2件逮捕案件(顾能毅涉嫌交通肇事、高志强涉嫌交通肇事)。
2.开创新青少年案件检察工作机制,依托专门成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办公室,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预防帮教、社会调查、法制宣传、权益维护等工作,在维护涉案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矫治、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创建工作成绩显著,今年被命名为2016年—2017年度广西“青少年维权岗”单位。
3.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契机,不断创新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构建“信、访、电、网、视频”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案件导入和分流机制,克服信访增量、矛盾多样、息诉不易等种种困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大力推进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建设,改善接待场所环境,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构建便捷、优质、高效的受理接待窗口,解决了大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今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继续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这是自1998年以来,连续六届获得此殊荣。
4.始终坚持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强大动力,依托信息化系统,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化成果运用,实现对办案活动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顺应检察改革新形势,通过查补工作短板、狠抓履职重点、注重规范管理等举措,在优化业务管理、强化流程监控、增强评查效果、规范财物管理、提升统计质量、加强问题分析、保障律师权益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成功打造合浦案管工作新亮点。今年参加2015-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的评比中,荣获“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