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180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365官网:www.www.deguo2011.com)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大道电信大楼4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传真:0779-7213829;邮箱:hpzwz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0年,我县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今年4月,县政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的要求,将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及经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规范、高效地统筹推进全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较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共制定下发了有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十二项配套制度,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注意收集各单位各部门及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健全、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做好准备。一系列配套制度确定了我县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审核备案、答复承诺等,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实施步骤、工作重点,落实了领导责任和个人职责,建立起责任督导及追究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同时,印发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流程图”、“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函”、“行政机关答复信息申请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备案表”等10项政府信息公开文书表式,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今年,我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引和工作规范,重新编制了《合浦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合浦县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和《合浦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两个目录的编制根据自治区和北海市《目录》的要求分成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结合各自部门的工作职能,梳理收录了包括机构概况、决策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社会公益、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监督检查、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十七大类共四十六类别的主动公开信息,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不断更新中,两个目录信息则要求每月核对更新,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一站式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县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依托现有的政务服务资源,大力推进“一个中心、两个网站、三个窗口”建设,有效拓宽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促进了“一服务两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一个中心”,即政务服务中心,我县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把各单位的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高效服务,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显示屏将所有审批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及依据予以公开,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两个网站”,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全县各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信息,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中心网站公布窗口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信息,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政府信息。 “三个窗口”,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及中心各窗口均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按流程规范受理、答复群众的申请。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配备政府信息查询专用电脑,方便前来办事群众快速地查阅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均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检索、查阅、复制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此外,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和条件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各种有效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未发现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制度、组织学习等方式使各单位各部门明确自身任务、责任,形成了主动向“两馆一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合浦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及时向“两馆一中心”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重点报送涉及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环保、计划生育、公共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共设置“珠乡合浦”、“政务之窗”、“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和“政务互动”5个版区并分为“通知公告”、“为民办事”、“政务信息”、“便民告示”、“强农惠农”等34个二级栏目。列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部门单位按信息公开分类目录规范、及时更新信息。 2010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16条,其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6条,政府文件、部门文件类信息165条,政务类信息758条,公告公示、便民服务类信息82条,强农惠农类信息191条,其他信息78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年共受理申请3件,均按流程及时答复。
(二)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为零,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群众免除了所有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改进。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3.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较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未真正全面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改进措施
我县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
1.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2011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将继续优化改版,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
2.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不公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对全县各乡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工作规范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制定出全县各乡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指引和工作规范,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结合的新路子。使公开的内容、形式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推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的深入开展。
4.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县政府办、监察局、保密局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缓慢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单位加大督促力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