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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时间:2013-02-27 17:01:49 浏览: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及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七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365官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传真:0779-7213829,邮箱:hpzwzx@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传福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庞学强、副主任庞华强、县政务办常务副主任陈辉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制定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合浦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试行)》等14项制度,为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听证会、咨询会制度,增强政府信息的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合浦县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调整和更新了《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浦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合浦县人民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日常更新和维护,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365官网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优势,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基层信息化平台的内容保障和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三是推进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列入重要日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优化查阅环境,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水平。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功能,以户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栏等形式为补充,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的有关情况。2012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设100个示范点之 一。对此合浦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创建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长挂帅,常务副县长主抓,县政务中心实施,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了合浦县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示范点建设工作;制定了《合浦县创建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合办发[2012]11号),及时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将责任层层分解,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力地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2.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合浦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审核监察,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3.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对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装修扩建,扩建后的办公面积达到2500多平方米,大大改善了政府服务窗口形象。4.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规范权力运行。到目前为止,县政务中心进驻单位由原来的35个增加到56个,办理事项由原来的225项增加756项(其中行政职权 716项,公共服务事项40项),基本上做到了应进必进。同时,经上级部门同意,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一个人社局分中心,解决因场地不足带来的进驻难的问题。5.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了合浦县政务服务专网、政务服务业务通用软件、电子监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系统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统一使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提供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并开通区、市、县、乡镇四级联网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使电子监察覆盖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6.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其中行政职权716项,信息公开70项,便民服务40项),并向社会公布。7.规范制订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权利运行流程图”。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8.清理、规范行政职权中的行政处罚事项,列入目录并予以公布。9.加大电子监察覆盖面。积极推进“基层信息化平台”应用,全县15个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全部使用“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公开窗口办理业务的基本信息,开展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业务办理,公开办事指南,并对办理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数据进行实时监察和统计分析。10.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政府网站体系,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公开载体,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信息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至12月底,我县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5834条。11.不断拓展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分管副县长亲自协调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单位入驻政务中心,整合公共服务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办事。目前,供电、供水、电信、保险、广电网络、体检等一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机制,仅去年就在县政务中心召开了两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协调会,避免了业主逐个部门跑的繁琐环节,大大减少了业主的办事时间,群众比较满意。
    (二)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有关情况。合浦县按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创建全国“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和老百姓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1.全面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政府制订下发了《合浦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2〕72号),明确了工作思路,落实了牵头单位,部署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2.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宣传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报)等渠道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公民对政府施政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3.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为全面提高了我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合浦县召开了三次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县250多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均达到了良好的效果。4.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金融、农资、社保、就业等公共领域的办事公开力度,推进预算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等重点信息公开,实时公开关系民生的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农合资金等。5.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县政务办联合县监察局、县绩效办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确保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2年我县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合浦县召开了一次组织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信息5824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报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按时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并公开,同时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合浦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网站、网页、栏目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下发的《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设置政务公开栏目,并安排专人具体落实,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我县落实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365官网录入发布,确保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本级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受理14件,答复14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本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都分别设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和接待场所,指定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运转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合浦县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乡镇、部分工作人员兼职多、任务重等工作矛盾突出,具体工作中与《条例》和上级的标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影响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着力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彻底消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阶段性工作的习惯性思维,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承担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做到强化责任、增强信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进督促各部门迅速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实现工作常态化。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