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365官网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图书馆、县档案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渠道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传真:0779-7213829,邮箱:hpz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合浦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印发《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合浦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合浦县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实施方案》等17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规定制度和方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从制度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1月印发《关于公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调整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政府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也按要求作了调整和更新,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
合浦县2011年被确定为“一服务两公开”全国示范点后,县委、县政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协调指导,形成了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国示范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与工作经费,加强督促、指导各单位认真抓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部署工作。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3月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升级和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3〕8号),要求各单位加强对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信息。我县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已全面铺开并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2013年我县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共发布政府信息10109条,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极大调动了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积极性。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管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规范化建设和运行,优化查阅环境,提高为社会各界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查阅点查阅、归档管理等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管理,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按要求报送信息公开材料,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和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核、归档等环节。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窗口功能,以户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公开栏等形式为补充,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
3.完成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部署应用。继续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纳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本级及直属部门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部署应用,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透明度,方便社会公众办事。
4.完善乡镇、村(社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切实为民办事服务。乡镇、村(社区)基层政务服务中心集行政审批初审转报、信息公开、办事公开、便民服务等多项功能于一体,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相关查询查阅服务,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县对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导向作用,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开。
1.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县各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情况,及时将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情况,政府公共支出、基础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每项资金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名称、资金用途、资金政策依据、资金拨付对象、资金拨付标准及方式、资金管理要求、资金落实等相关情况。2013年全县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其他财政信息426条。
2.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动态、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等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县内学前教育、中小学的学校简介,方便群众查询了解;定期更新发布招生计划、教育政策,群众关心的小学、初中、高中学业考试入学情况;对于入学分数线、志愿填报、招生政策的解读,都一律公开。加大对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等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方便群众了解。积极推进教育收费信息公开,将招生录取、择校、收费等全过程公开,打造“阳光教育”。2013年全县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教育动态、教育政策文件、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教育信息382条。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依托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完成进度情况、已开工项目和已竣工项目、廉租住房配租房号抽签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季度完成情况等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建设进度等为重点公开内容,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相关信息79条。
4.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2013年11月合浦县工程交易中心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这一有形市场以政务服务中心为有效“平台”,为群众搭建了公开、公正、便捷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程交易市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我县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推进招投标相关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北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合浦建设信息网及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公开,并将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进行公告。2013年,通过网站公布招投标有关信息600多条。
5.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对全县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审核,并将各收费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开。对于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公路客运票价调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最高限价等价格信息在政府网站、合浦县电视台及县内各便民公告栏等媒介进行公告。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调整公告、政府指导价及违法违规收费查处等价格和收费信息107条。
6.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方案等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的知情权,增强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度,提高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征地拆迁公告、补偿情况及征地拆迁方案等相关信息45条。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每季度将全县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办理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在网上公开了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重点企业PH值、化学需量氧、氨氮等环保参数。为应对突发环保事件,合浦县组织开展了多次环保突发应急演练,演练的工作情况也在网上进行了公开。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 环境监测、环境核查审批、环保行政执法、环保监督检查等环保相关信息67条。
8.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将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以及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监督检查情况在网上公布,并及时公布了相关动态信息,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方便公众了解生产安全情况,确保公众的知情权。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生产安全风险防范监管、监督检查等相关信息69条。
9.食品安全信息公开。2013年合浦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了餐饮场所安全、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加强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浦电视台等媒介发布,营造健康饮食、安全饮食的社会氛围。201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管动态、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86条。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广西首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情况
合浦县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合浦县2013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于2013年5月10日在县城还珠广场举行合浦县首届政务公开日宣传咨询活动。县属各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40多家单位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活动参与单位紧紧围绕“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活动主题,通过宣传相关政策、发放宣传单(册)、现场解答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职能、便民服务事项、法律法规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进行了宣传和讲解,虚心听取群众建议和评价,共展出宣传展板35块,分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380多人次。政务公开日活动加强了机关部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和意义,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 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全县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000多条,及时公布政府文件、行政措施、工作动态及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相关单位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2013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通知》和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时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一中心两馆”)收集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共500多册,已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公开并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合浦县按照《2013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做好统一平台升级及内容保障工作,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合浦县各相关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告知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提供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表格及下载途径。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3年我县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1件,答复1件。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县2013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县“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及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设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指定有专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各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运转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2013年,我县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有待丰富。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转变观念,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各单位要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26号)精神,适时推进与之相应的公开手段和措施,带动各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各单位行政首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是加大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及两个平台的组织推进机制建设,加大培训、宣传和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平台部署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我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的要求,突出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和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