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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时间:2015-02-17 09:26:06 浏览: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  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ww.deguo2011.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六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传真:0779-7213829,邮箱:hpzwzx@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合浦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印发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定(试行)》、《合浦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运行管理制度(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试行)》、《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和《合浦县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实施方案》等17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规定制度和方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从制度上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合浦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得到了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部门也及时调整、更新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统一平台和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统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合浦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以下简称12号文),按照《2014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桂政办发〔2014〕18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我县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到基本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将相关解读信息在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和相关公告栏进行发布,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2014年全年我县主动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的政府信息有6298条,自2012年统一平台开通以来累计主动在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21086条,在广西全区112个县(区)位居前列。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透明度全面提升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不断推进。2014年来,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有关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我县由县审改办牵头,会同县政务办对照自治区、北海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在征求各职能部门的意见并经县法制办审定后,梳理出2014年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2014年我县进行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中,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8项,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北海市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357项(其中县级下放乡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5项)。目前,全县共有县直单位36个,现行行政审批项目544项(其中,行政许可291项,非行政许可253项),在原有基础上压缩了10.7%。《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中所涉及的部门,及时编制更新本部门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流程图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途径对外公开发布。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进
     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为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县全面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2014年我县各相关单位(含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市驻县单位等)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2013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和其他财政信息等共计336条。
     (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大幅提高
     公共资源的分配涉及公共利益,我县积极将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14年来我县着力抓好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的信息公开。目前,我县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征地拆迁公告、征地拆迁方案等信息119条,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房源信息、建设进度、建设计划等28条,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241条。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日趋完善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我县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民生领域公共便民服务专栏”,将教育领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健康、住房领域、婚姻生育、公用事业、证件办理、企业开办、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信息整合在一起,方便群众查询,受到群众的好评。
     (六)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显著改善
     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监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一是环境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我县环保部门每季度及时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情况、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情况、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批情况等环境核查审批建设项目办理信息予以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全县重点生产企业PH、化学需量氧(mg/l)和氨氮(mg/l)排放是否达标的监测结果等信息。目前,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监测等环境保护信息共有24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二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监管等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标准等老百姓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公开,目前共有17条相关信息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
     (七)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情况
    合浦县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合浦县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工作方案》,于2014年5月9日在县城还珠广场举办了以“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为主题的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旨在倾听群众声音,同时让群众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相关单位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共有47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广场设立咨询台,着力宣传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教育招生、惠民资金发放等群众重点关注的政府信息,其中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等牵头单位重点宣传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相关工作。现场公告板还公开了合浦县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活动期间共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80多份,发放宣传资料3130多份,展出50多块宣传板报。活动成效显著,同时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氛围,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全县通过统一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6298条,及时公布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相关单位按照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有关报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材料的文件要求按时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一中心两馆”)收集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共504册,已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公开并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合浦县按照《2014年全区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4〕4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做好统一平台升级及内容保障工作,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严格按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信息,本年度统一平台信息公开及时率和信息更新确认率均达10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合浦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专栏将各相关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依申请公开详细联系方式予以公开,并提供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各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程序及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表格及下载途径均可在统一平台查阅。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4年我县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县2014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设在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在合浦县廉州大道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办公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接待场所设施完善,工作运行正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2014年,我县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县201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例。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优化;四是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抓好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增强政府依法行政的公开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完善行政事务公开办法,推动行政事务公开透明度。
    (二)继续抓好社会热点重点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围绕财政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和教育领域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公开,提高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知晓率。进一步抓好保障社会民生、促进经济增长等措施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重大事故事件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和扩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透明度,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
    (四)继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加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内容保障,扩大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