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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3-23 11:47:37 浏览: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http://219.159.197.85:8080/html/387/index.html,以下简称“统一平台”)、365官网(http://www.www.deguo2011.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六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09年以来,合浦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印发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十余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形成一个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在统一平台和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统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合浦县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等,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一)大力推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今年顺利完成县、乡(镇)两级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合浦县于2016年6月21日印发了《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合政办〔2016〕28号),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广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等媒介集中展示。权责清单做到及时动态更新,于2016年12月29日印发了《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通知》(合政发〔2016〕143号),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持续推进

    推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立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积极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除涉密部门外,全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均在统一平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了2016年财政预算、2015年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等财政信息,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确保政务阳光透明。

    (四)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公开的内容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80号以及桂办发﹝2016﹞3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事项、为民办实事、民生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今年以来全县各有关单位公开财政资金、生产安全、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以及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共1300多条。

(五)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四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合浦县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举办第四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合浦县第四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工作方案》,各单位围绕“推进阳光透明,扩大开放参与”活动主题,结合部门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活动共制作46版宣传板报,板报宣传内容涵盖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审批事项、办事流程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共向群众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单、办事指南等政务公开宣传资料3300余份,现场解答市民提出问题470余人次,让广大群众受益、知情、明政。为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满足群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除了现场集中宣传外,合浦县还通过政府网站、即时通信工具、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公共财政、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共事业建设等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社会知晓和关切的事项,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政民互动,倾听百姓心声,坚定为民服务,切实帮助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营造合浦县政务公开良好环境和氛围,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树立了良好政府形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全县各相关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52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206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320条,及时公布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其他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相关单位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2016年“一中心两馆”收集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共200多册。“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合浦县按照自治区2016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政府信息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相关流程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6年我县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8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各相关单位按照《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做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工作。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各单位按要求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各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运转正常,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2016年我县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共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共5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仍存在公开理念不到位、制度规范不完善、工作力度不够强、公开实效不理想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按照中办发〔20168号、国办发〔201619号、国办发〔2016〕80号要求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