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合浦县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365官网(http://www.www.deguo2011.com/)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合浦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三楼;邮编:536100;电话:0779-721846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合浦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
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分管副主任、县政务办主任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的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2009年以来,合浦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印发了《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通过相关渠道对外公开。通过建章立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形成了一个有章可循、便于操作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有变动的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整、更新,并在合浦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合浦县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目前这些载体均运行正常,公开渠道畅通。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合浦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围绕主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政务公开方案不断完善。学习上级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方法,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五公开”,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合浦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方案》(合政办〔2017〕34号)、《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合政办〔2017〕43号)和《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合政办〔2017〕123 号)等文件,在全县所有行政机关中推行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事办会程序和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机关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内容,从制度上遏制行政机关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的势头。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技术开创公开新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提高公开实效。在县政府门户开设“合浦县预决算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信息”、“监管和民生信息”等栏目,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力度显著增强。我县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五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确保政务阳光透明,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今年以来,全县各相关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其他方式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9500多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强,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产品质量检查以及其他市场监管信息900多条,环境保护、扶贫脱贫、房地产以及教育卫生领域等民生信息1600多条,农机购置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社会救助等强农惠民信息400多条,让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看得见、摸得着。
(三)“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不断推进。按照自治区、北海市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县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全县动员会暨业务培训会,并于7月底全面完成了“两单融合”工作。经过梳理和审核,最终全县40个单位共保留3634项权利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88项、行政处罚2356项、行政强制172项、行政征收28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检查289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奖励43项、行政裁决3项和其他行政权力345项。县本级政府部门3634项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32807项。同时,通过再次征求各部门意见,动态调整乡镇权责清单,共取消权力事项3项,调整权力分类1项。调整后,临海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7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5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42项。内陆乡镇行政权力事项132项,其中,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类93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委托类39项。所有事项均于2017年7月28日正式对外公布,并在相关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不断强化。一手抓教育培训,一手抓督察推进相结合,通过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集中轮训和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采取日浏览、周总结、月提醒、季通报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力度,并将网上监测情况及时向各乡镇、各单位反馈,督促其限时整改。通过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使各单位形成常态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
(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一是网络渠道。发挥网络信息容量大、传播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渠道,及时发布、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政务咨询、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平台建设,增强公众互动交流,回应公众关切。二是突出新媒体运用。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技术新渠道,同步开展重大政策和决策的宣传解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渠道。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县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全县各相关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954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249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298条,及时公布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各方面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向县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以下简称“一中心两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相关单位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一中心两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材料,2017年“一中心两馆”收集到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共200多册。“一中心两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显著位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室),并配置了电脑、复印机等硬件设施,实现了纸质信息查阅和电子信息查阅同步,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做好统一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各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照《市(县)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目录》、《市(县)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类别目录》要求做好政府网站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建立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相关流程并提供相关表格下载。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7年我县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4件,信函申请5件,所有申请均按时办结。各相关单位按照《合浦县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试行)》做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工作。
(二)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各单位按要求确定本单位依申请受理机构、制定依申请受理流程。各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运转正常,保障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有关规定。2017年我县未收取任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共2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共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二)改进情况。按照自治区、北海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强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以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