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县按照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政务服务工作协调发展,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2010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机构建设,理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关系。今年4月,我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要求,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职能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促进全县“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运行。
(二)加强平台建设,有效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县依托现有的政务服务资源,大力推进“一个中心、两个网站、三个窗口”建设,有效促进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管理、统筹协调发展。“一个中心”,即政务服务中心,我县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把各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办公,阳光操作,高效服务。“两个网站”,即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全县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信息,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政府信息。2010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016条。“三个窗口”,即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按流程规范受理、处理群众的申请,2010年度共受理群众申请3件,均按流程及时处理。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配备专用电脑,方便前来办事群众快速地查阅政府信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和县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截至目前,“一中心两馆”共保存115个单位的公开材料4618份。
(三)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办、政务公开办与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合署办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了办公室(人秘股)为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编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要求认真抓好编制工作,及时完成了目录编制并按目录按时录入公开的信息。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开辟专栏、业务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合浦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十一项制度,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考核,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各单位、乡镇绩效考评范畴,与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相挂钩,促使各乡镇、单位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县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绩效办加强日常工作督查力度,在全县形成了上下合力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有效促进了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存在问题
2010年,我县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亟待完善之处: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三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较新的制度,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未真正全面到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化我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县将认真落实自治区、北海市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继续强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新的突破。
(一)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2011年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将继续优化改版,优化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丰富、完善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在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上更加突出方便性和时效性。
(二)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在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不公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广度、深度。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组织县政府办、监察局、保密局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利用绩效考评、实地检查、网上信息统计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缓慢和公开信息不完全的单位加大督促力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工作。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