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文章
信息公开分类目录
当前位置 : 返回首页 > 行政机关类别目录 > 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管委会编制了《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官网站(www.www.deguo2011.com)的本机关网页查阅。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管委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管委会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管委会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管委会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管委会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管委会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管委会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365官网站(www.www.deguo2011.com)的本管委会网页查阅,也可以到本管委会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管委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www.www.deguo2011.com。
本管委会当面受理点: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地    点:广西合浦工业园区创业大道1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9-7026698。
本管委会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管委会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管委会申请获取。本管委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管委会自2008 年5 月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本管委会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管委会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管委会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管委会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管委会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管委会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管委会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管委会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的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管委会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管委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管委会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西合浦工业园区创业大道1号;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9-7026698;
传真号码:0779-7026699;
邮政编码:536100;
电子邮箱:hpgyy@126.com。
 
 
 
附件: 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广西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法人
/
其他组织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