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大力治理“脏乱差堵”的建议
(第14号)
提案者:江雪兰
承办单位:县住建局(主)、县市政局(协)
内容:
廉州镇是县城,是合浦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但存在严重的“脏乱差堵”现象,问题很多,人民群众不满意。举个例子,朝阳路与还珠东路交汇处(朝阳路段),整条路300米左右,规划路宽20米,本应南北通畅的街道中间硬生生被一家名为“公园烧烤牛杂”店拦腰截断,成了一条断头路!由于道路被堵,牛杂店至还珠东路约100多米道路路面破败不堪,给周围居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烧烤店营业时产生的噪音、污水、油烟等对附近居民生活也带来极大影响,加上还有洗车场,占道搭棚经营洗车,周围居民不胜其扰,苦不堪言!为此居民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反映,一直得不到解决。当然,还有许多“脏乱差堵”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再如2017年元旦才试开放营运投资巨大的汉闾文化园,4 A景区,景色很好,文化氛围浓,但穿园而过的臭水沟,不间断排放大量黑色污水,臭气熏天,让游客掩鼻,无心游览。
我们知道,2016年底,北海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了城市百日综合整治活动,力度空前,效果显著,路通了、环境美了、街道漂亮了、老百姓也心畅了!
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参照市区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在2017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治理“脏乱差堵”现象,提升县城品位和形象。整治范围包括:街道赃小区脏环境脏、乱搭乱建乱停车乱摆卖乱丢垃圾、违法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非法广告牌、车辆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交通堵、排放“三废”(水气渣),环境差等等。各乡镇同时进行。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江雪兰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治理‘脏乱差堵’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今年3月份以来,我局按照合浦县“城乡环境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对县城产生的“五乱”现象进行了全面整治,已组织拆除廉田路、定海路、东较场路等路段的各种违法违章建(构)筑物36处,拆除总面积7960平方米。在市容环境整治中,规范主要街道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1500辆(次),拆除及暂扣户外广告牌250块,主要街道基本做到入室经营。
在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合浦县市政管理局投入20万元,出动860人次、钩机22台集中整治外东环路、迎宾大道、定海南路、还珠南路、科园路、民生路、文体中心1号路、龙门东路、金鸡西路口、廉阳大道、廉州大道、泮塘路口、财政大道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泥沙,共清运垃圾342车1760吨;投入150万元购置扫路车1辆、电动保洁三轮车43辆,垃圾桶2000个;新增保洁人员30名,加强对示范路的清扫保洁工作。目前整治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提案中提及到朝阳路与还珠东路交汇处的道路被一家名为“公园烧烤牛杂”店拦腰截断成为一条断头路的问题,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该烧烤牛杂在瓦房内经营,瓦房属拆迁时遗留的历史问题。对其营业时产生的噪音、污水、油烟等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找到了该经营店主并对其进行了劝导教育,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经营期间不得产生噪音,妥善处理好污水、油烟等,该店主也表示服从管理并改正。
提案中提到县城还有许多“脏乱差堵”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我局今后将加大巡查、监控、管理力度,按照合浦县“城乡环境提升年”的要求,以创建文明县城工作为契机,以治理县城“脏乱差”为切入点,以营造整治舒适的人居环境为目标,为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进一步做好环境整治工作。
为确保城乡综合整治活动有序顺利推进,必须要按照县政府提出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政府组织、全面参与”的原则,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动力。但目前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派员参加联合执法,单靠我局难以全面开展工作。此外,由于整治经费不到位,我局将上报县政府请求高度重视,督促经费保障组及时拨付活动经费,确保专项整治资金到位,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障。
以上为我局的答复意见,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
附:《征求意见书》一式三份
2017年7月28日
承办人:蔡大波
联系电话:7206253
抄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委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