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职奖学金资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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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时间:2016-10-11 09: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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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职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通知》(桂财教〔2015〕208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安排表名额,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奖学金政策是调整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校领导要把这项工作重要来抓,从思想上、组织上、人力上予以切实保证。
二、按照县资助中心分配的资金和名额,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3〕207号)精神,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奖励的原则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尽快落实学生名额,上报县资助中心复核汇总,不得以代管或抵顶等变相抵扣资助资金,同时要做好签领、登记、汇总及统计表。
三、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中央和自治区资助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对品学兼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进行一次性奖励,这次下达的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各校完成资金发放工作后要及时整理完善好档案资料(公示材料、签领表及统计表)并复印一份上交到县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附件:合浦县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职教育奖学金安排表
合浦县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合浦县教育局秘书股 2016年9月30日网发
编辑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人:陈雪锋 排版:欧文美
合浦县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中职教育奖学金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