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户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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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时间:2017-12-05 15: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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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税事项名称、性质
(一)名称:一照一码户信息采集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
《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由县(区)国税局负责实施。
四、办理规范
(一)信息采集
纳税人首次上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税务人员向纳税人采集必要的涉税基础信息,并提醒纳税人办理税(费)种认定等相关事宜。
(二)归档
将有关资料进行归档处理。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本市、县(区)内需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的纳税人。
六、申请材料(需提交的材料)
18位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
《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七、办结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2.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八、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合浦县国税局办公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为: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合浦县国税局:合浦县迎宾大道6号;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合浦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0779—719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