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
便民服务
当前位置 :  > 内容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金的通知

发布者: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3-05 11:08:32 浏览:

各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八幼: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17]164号)文件精神免除幼儿保教费补助标准是:750元/生/学期,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幼儿学籍进行统计和资助(幼儿学籍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查证)。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幼儿园根据桂教规范[2016]8号的文件精神,把工作落实,加大力度将学前教育免保教费政策宣传到位,避免迟、漏报报现象。

二、对于上学期已接受贫困户幼儿免保教费的,本学期在同一幼儿园不需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身份认定,继续免除。如新入园贫困户适龄幼儿因故无法按时提交《扶贫手册》或有效证明的,幼儿园按照规定向其收取保教费,入园后其贫困户幼儿身份经核实确定的,应及时退回已收取的保教费。幼儿园将符合免保教费幼儿名单在园内醒目位置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5日至3月9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家长完善签字确认表,幼儿园及时把符合免保教费幼儿名单录入《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和《惠民表》并上传到乡镇中心小学,并由中心小学汇总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hp7283936@163.com;

四、各幼儿园请于3月1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上交乡镇中心小学保管备查(实验幼儿园、八幼直接上交一份到资助中心)。材料包括:封面、目录;1.上级下达通知 2. 公示材料(公示、公示图片、公示结果)  3. 免除保教费汇总表4. 签字确认表 5. 资金到账凭证6.资金统计表。

四、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各幼儿园要按规定完善资助纸质材料装订。以确保免保教费资助相关材料准确与完善存档,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高资助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1.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

          2.学前免保教费资金统计表

3.签字确认表

4.公示范本

5.惠民表

 

 

合浦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日

 

                                                           

合浦县教育局秘书股                  2018年3月1日网发

编辑单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人:黄明春 排版:欧文美


点击下载此文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

点击下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