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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山口镇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9-20 21:29:42 浏览: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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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合政办[2017]45号)文件精神,我镇对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进驻单位服务窗口设置

(一)独立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较多或办件量较大的单位设立行政审批窗口。

(二)综合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少且办件量小的单位,纳入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二、进驻要求

(一)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标动态管理。各有关单位新增、取消、下放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应及时报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确认,镇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定期对《山口镇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及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标录》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各有关单位将所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开、规范办理,按要求将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审批人员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加强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三)推进服务窗口充分授权。各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按照“权责统一、便民高效”的原则,落实措施,完善审批机制,充分授权服务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高现场办结率。对无法当场办结的事项,由服务窗口转交、协调、督促限时办结。

(四)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各有关单位要逐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工作规范(办事流程或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精简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五)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县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凡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要逐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网上投诉。加快电子证照库建设,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附件:山口镇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和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

 

 

                               山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