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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北海市政府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4-06 17:21:28 浏览: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9日                                               

北海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确保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8〕6号)中确定北海市作为责任单位负责推进的重大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明确项目推进目标责任,统筹推进,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任务

北海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共35项,总投资181.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38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5项,总投资60.7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70亿元;续建项目10项,总投资71.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50亿元;竣工投产项目4项,总投资9.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8亿元;预备项目6项,总投资39.33亿元。负责推进重大项目责任单位19个。其中,合浦县人民政府7项,海城区人民政府1项,银海区人民政府1项,铁山港(临海)工业区管委会4项,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3项,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2项,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项,北海海洋产业科技园区管委会1项,市卫生计生委3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项,市城市管理局2项,市水利局2项,市体育局1项,市文新广局1项,市旅游发展委1项,市口岸办1项,市妇联、团市委1项,档案局1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推进责任,确保目标完成。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提出重大项目推进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负责督促和协调参建单位,协同加快建设进度;负责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工作建议,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对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负主要责任,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成效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

(二)健全自治区重大项目联络员制度。各责任单位应当明确本单位项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在本文印发5个工作日内将《北海市2018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联络员表》(详见附件5)报送市发展改革委重大科。联络员负责日常进度报送、协调调度、督查督办工作落实跟进其它重点任务,并于每月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6);市发展改革委每月10日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重大办、市人民政府报送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三)完善审批制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机制,不断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绿色通道”制度,简化环节及报批材料,优化流程,强化配合及指导,提高审批效率;积极加强与自治区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和反馈项目报批最新动态,加强催批工作,完成审批的情况将与有关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自治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协调,属政府投资的项目前期经费要优先安排;定期通报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绩效考评等有关工作。

(四)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对与重大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其他要素保障,如用地、用海、用林等,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倾斜,优先保障。对影响项目推进的征地拆迁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尽快交付用地,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要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及自治区、市财政安排的各专项资金向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倾斜扶持力度。

(五)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改进和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在项目前期经费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加强督查督办,分类分层次解决问题,对问题突出、久拖不决的项目责任单位定期进行通报。

(六)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完成。市发展改革委要根据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抓住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增补机会,采取增强补短办法加强项目增补申报,确保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