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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北海市政府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2-16 17:23:55 浏览: 【字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报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核同意,现予印发,并就组织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变开发利用方式为主线,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型、改革引领型、绿色安全型、开放互利型、包容共享型矿业。

二、切实抓好勘查开发重点任务落实。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合浦县公馆新屋场-白沙长坡垌金刚石、干热岩、钨钼锡铅锌多金属重点调查评价,加强高岭土、石英砂资源勘查,稳定资源供应能力;强化合浦高岭土重点开采区等自治区重点矿区开发监管,加大高岭土矿、天然石英砂、地热等矿产开发力度;限制钛铁矿、建筑用砂、陶瓷土等开采,规范砂石土矿开发秩序,推进砂石资源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开采;加强科技创新,提高高岭土、石膏等矿产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大力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到2020年,全市采矿权数量控制在95个以内,其中,砂石矿产采矿权控制在6个以内,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1%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85%以上。

三、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充分利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土地复垦保证金或基金,以铁山港-合浦乌家段建材及高岭土矿区等治理区为重点,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矿区土地复垦,到2020年,生产和新建矿山新增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300公顷、新增土地复垦面积200公顷,历史遗留矿山新增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50公顷、新增土地复垦面积100公顷。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为示范,绿色和谐矿山比例达到21%以上,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四、加强《规划》的指导和管控作用。《规划》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要认真落实分区管理、总量调控、开采准入等制度,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批准设立矿山企业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必须依据《规划》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监督管理。

五、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按照有关规定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规划》的内容和要求。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行为。

六、《规划》文本由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印发。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