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18〕247号
关于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
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
工程立项的批复
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报来《关于请求同意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立项的函》(合工信报〔2018〕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合浦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六届第35次)及《合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规模的批复》(合政函〔2018〕3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园区及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意北部湾(合浦)林产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立项。(项目代码:2018-450521-77-01-022941)。
二、建设地点:广西国有钦廉林场乌家分场。
三、实施单位:广西合浦兴园投资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拟新建日处理规模为6700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分二期建设,一期污水处理规划3000m3/d,二期污水处理规划3700m3/d。
本工程为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为3000m3/d的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14532米。工程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
具体方案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一步论证。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期项目估算投资7564.94万元,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项目实施的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