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
当前位置 :  > 内容

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蘑菇中毒的警示    

来源:县药监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8-03 10:35:11 浏览: 【字体:

    当前,我县已进入雨季,雨水充沛,气温升高,野生蘑菇大量生长。毒蘑菇又叫毒蕈,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约有100多种,其中含剧毒能对人致死的有10多种。由于毒蘑菇与食用菇外形相似,难以区别,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毒蘑菇毒性非常强,中毒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误食后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的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伤等严重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为预防和控制野生蘑菇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此警示:

    一、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宴聚餐、大型会议等群体用餐单位加工烹调野生蘑菇出售,避免发生野生蘑菇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二、提醒广大群众不要采摘或购买不常见或不熟悉的野生蘑菇食用。一般情况下,以野生蘑菇外形特征来看,性状奇怪,颜色鲜艳的有毒;菌盖上生刺、疣,菌柄上同时生有菌环和菌托的有毒;菌柄(根)不生蛆、不生虫、鸟不啄,鼠兽不食的有毒;嗅之有臭味,无菌香味,味道辛辣,极苦的有毒;生长于阴暗潮湿和污秽地方的野生蘑菇有时带毒;与葱、蒜、大米、银器共煮呈现乌黑色的有毒等。

    三、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一般在10分钟至48小时内发生。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麻木、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就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就近送医院抢救,切勿拖延。

    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