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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三)    

来源:合浦县粮食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6-07-25 12:34:46 浏览: 【字体:

2016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三)

(一)2016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与2015年相比有那些相同点?

今年政策总体上延续去年的政策,基本原则与去年基本保持不变,即:将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挂钩方式不变;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总量80万吨不变;直补标准每公斤0.24元不变;直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兑付办法不变;优质稻贷款和销售办法基本不变;质量要求不变,即达到国标中等以上。

(二)2016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与2015年相比有那些调整或变化?

1.调整直补订单县总数。从2015年67个调整为64个。

2.调整收购价格。根据目前粮食市场行情,并考虑我区财力的实际,2016年各个品种的收购价格每公斤均比去年调减0.02元,调减后,各品种价格为:普通早籼稻2.68元/公斤,普通中、晚籼稻2.78元/公斤,早籼优质稻和专用稻2.82元/公斤,晚籼优质稻2.98元/公斤。其中,普通早、中、晚籼稻和优质稻收购价格与国家公布的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相比较,每公斤仍高0.02元。

3.扩大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入库订单粮食的验收范围。往年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粮食、财政、农发行等部门只对收购入库的优质稻进行验收,而今年扩大了验收范围,要求将收购的所有直补订单粮食(包括普通早、中、晚籼稻和优质稻)都要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负责。对转自治区储备部分,再由自治区储备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转储验收。

4.进一步明确直补款只能打入订单农户“一折通”帐户。往年《方案》规定直补资金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兑现给售粮农民,但根据近几年来各地对“售粮农户”的理解,认为粮食经纪人代农民送粮交售也属于售粮农户,直补款也应可以直接打入粮食经纪人帐户。为避免产生歧义,今年《方案》中将“售粮农户”改为“订单农户”,进一步明确直补款只能通过农补网“一折通”打入订单农户帐户而不是代售粮的经纪人帐户。

(三)如何进行直补订单粮食收购?

1.规范操作。计划落实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步骤、方法来操作,不能嫌麻烦、图方便。《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完整,并在开称收购前发放到农户手中,绝不允许出现边收边填写《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的现象。

2.指定收购企业。订单县(市、区)粮食局只能在所属的企业中指定1-2家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进行粮食收购,非指定企业辖区的订单粮可由指定企业委托当地的粮食购销企业收购或设点收购。接受指定企业委托的收购企业,不得再委托其他企业收购订单粮。

3.凭证收购。收购企业必须凭《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收购直补订单粮,不得边收购边填写发放售粮证。没有《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或超过其计划售粮数量的,不能作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农户自愿委托粮食经纪人代为售粮的,必须要有委托的农户在其本人的《粮食直补农户售粮证》上签字或盖章说明其自愿委托售粮。

4.质量要求。收购企业收购的订单粮必须是农户当年自己生产的粮食,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中等以上。

5.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一要凭证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二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三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四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五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四)如何兑现直补订单粮款和补贴款?

1.粮款兑付。农户的售粮价款,收购企业要当场兑现,不得“打白条”。

2.补贴款兑付。直接补贴款由乡(镇)财政所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兑付给订单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