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检察院坚持“以绩效考核为依托,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深化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走向深入”的整体工作思路,常抓不懈,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抓牢作风建设“方向盘”。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牢牢抓住作风建设“方向盘”,坚定不移地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四个看齐”,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形,防止“两张皮”,不做“两面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管理,发挥锤炼党性平台作用,使全体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坚决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忠于组织。积极营造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认真开展好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对照检查,增强党员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抵御作风建设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决性。
创新机制、责任倒逼,打造作风建设“发动机”。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科学管理,责任明确。成立考勤工作小组,对上下班考勤实行日通报,坚持“考勤与绩效挂钩、考勤与年度考核挂钩、考勤与评优挂钩”三挂钩模式,传导压力到人,落实责任到位。及时开展检务督察,纪检监察室以日常突击检查和作风整治为抓手,开展收受红包、上班饮酒、节假日“腐败”等问题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和责任倒逼,形成“行动自觉+制度鞭策”双轮动力,推动作风建设沿规范、有序、积极、向上方向发展。
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开启作风建设“警示灯”。牢固树立“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思想,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对党建工作和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完善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在大楼楼梯处标识警示语,在大门入口处设置曝光台,将警示教育工作做在日常、深入人心。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和“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深刻查摆在“怕、慢、假、庸、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检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祛顽疾、清毒瘤、除积弊,为作风建设开启最强“警示灯”。(冯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