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文章
当前位置 :  > 内容

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处置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2-19 15:07:36 浏览: 【字体:

局属各股、站、大队、信息中心:

现将《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处置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浦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4日

 

 

 

 

合浦县环境保护局

处置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修订)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得到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做好年度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2014年已制定的处置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一、工作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工作目的

1、预防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发生,做到有备无患;

2、一旦发生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能迅速、有效、妥善地予以处置;

3、及时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二)适用范围

一是对合浦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二是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三是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是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五是因环境污染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是合浦县环境保护局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发生上述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建立合浦县环境保护局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组织体系,该体系由合浦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处置工作组、后勤保障组构成。

(一)合浦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赖权昌(局长)       联系电话:13878929338

副组长:吴子乐(局党组成员)联系电话:13978919173

成  员:陈祖全(人秘股股长) 联系电话:13907799761

        陈俊海(环评股股长)  联系电话:13507895698

        莫  桂(污防股干部) 联系电话:18778148382

        陈先敏(宣教股负责人)联系电话:13978996389

蔡昭强(监察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18177987699

        何德祚(监测站站长)  联系电话:13707899938

        陈洪英(信息中心主任)联系电话:13978959976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祖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7284873)

(二)现场处置工作组

组  长:吴子乐(局党组成员)联系电话:13978919173  

副组长:蔡昭强(监察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13097892708

何德祚(监测站站长) 联系电话:13707899938

成  员:曾红光(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电话:13607899119

        钟  福(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电话:13878908293

        杨松远(环评股干部)  联系电话:13367898686

        莫  桂(污防股干部)  联系电话:18778148382

黄  煜(监测站干部) 联系电话:13617798485

现场处置工作组下设现场指挥小组、现场处置小组和监测小组。分别由环境监察大队、管理股、以及环境监测站领导及成员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在合浦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最快的方式到达现场。

主要任务:协助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判明污染物,提出处理意见,防止污染扩大,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等级和危害作出恰当的认定。根据事发现场环境动态情况,工作组有相应处置权,但事后要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

(三)后勤工作组

组  长:陈祖全(人秘股股长)  联系电话:13907799761

成  员:冯  嫔(人秘股干部)  联系电话:13877906936

欧小河(人秘股干部)  联系电话:15577975681

吴金玲(人秘股干部) 联系电话:18977966799

陈德彩(人秘股职工) 联系电话:13707899846

合浦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后勤工作组设在局人秘股。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车辆、电话、传真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应急现场处置的后勤保障、支援及相关部门联系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置咨询专家组

由自治区环保厅、北海市环保局有关领导及有关二层机构负责人组成。

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后,合浦县环境保护局采取下列处置程序:

1、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以最快的机动方式抵达现场,对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向局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环境监测小组立即组织监测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现场进行监测。

2、现场处置工作组经过现场调查后,对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的规定,初步判断事件的级别并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报告的内容要求分析总体情况,突出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对下一阶段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对事件级别有可能升高的情形,要提前作出预警。

3、对有明确污染源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防止污染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属于化学危险品类型的,立即请求公安、消防、经贸、安监等部门协同处理,必要时召集相关专业人员赴现场处理。

4、对发生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环境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及群众,做好防范工作,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地带。

5、初步查明造成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污染物后,及时组织有关专家、相关部门及当地群众代表、有关当事人商讨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6、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7、危害或危害排除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8、根据查清的事实,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对属于环境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应急处置工作培训教育与模拟演练

按照北海市和县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培训教育要求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力求培养一支训练有素的应付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处置、检验、监测的专业队伍,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市、县两级应急模拟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

五、值班制度与信息报送

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要加强12369环保投诉电话的值班,随时受理并处理环境投诉问题,对出现的突发情况及时作出反应,做到有备无患;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及有关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信息。

六、处置工作保障体系

(一)各职能股室和专业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召之即来、来之能干。

(二)严格遵守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的畅通(包括公休日)。

(三)现场处置工作组要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车辆、监测仪器及有关安全防护用具、药品等。

(四)后勤保障部门要按照指挥的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五)加强应急知识的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