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防办,市政局,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合浦县住建局2017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7日
合浦县住建局2017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本系统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本系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目标任务
负责做好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和旱情防御工作,重点抓好县城规划区内建筑行业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负责城区的高空建筑设施防风防汛工作;指导县房产局做好城区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防风防汛的安全工作,缓解旱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产生活秩序正常,最低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组织机构
成立住建系统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朝杰 局长
副组长:李 俊 副局长、县人防办主任
蔡 艺 副局长、县市政局局长
陈世秀 副局长
梁 笛 副局长
朱定海 房产局局长
骆建燕 纪检组长
成 员:蔡大波、彭权、吴伟华、付 晖、林 源、王风华莫小明、陈传辉、郑远波、谭学建、郑贵东、李先仪、蔡卫建
许南本、陈家军、朱定春、严广强、陈德贤、范 伟、李坤华
张 煜、严志雄、关强生,朱 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由彭权任办公室主任(电话:7206253、7192122)。领导小组分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城区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安全保障组(组长:蔡卫建、质量安全保障组(组长:吴伟华)、直管公房安全保障组(组长:关强生)、后勤保障组(组长:朱均)、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队长:谭学建)。
四、启动条件
受汛情旱情影响,出现如下情形,则启动本预案:
(一)出现重大汛情旱情的趋势和征兆;
(二)预报出现强台风信息;
(三)出现其他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
本预案启动的同时,相应部门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直管公房、质量安全、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应急预案同步启动。
五、工作组职责
(一)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安全保障组
1.组织对在建施工建筑进行防汛防台风检查;
2.组织协调建筑行业做好切实有效防汛防台风措施;
3.组织对高空建筑设施防汛防台风的安全措施检查;
(二)直管公房安全保障组
1.组织人员对直管公房危旧房屋进行安全排查;
2.及时疏散、撤离直管公房危旧房的住户;
3.组织对直管公房、危旧房住户群众进行转移和抢救。
(三)质量安全保障组
1.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巡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2.组织协调建筑工地安全救援;
3.协助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群众和维持交通秩序。
(四)后勤保障组
1.统一调度工作用车、救灾物资;
2.负责对内对外通讯、联系和接待工作;
3.协调各工作组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五)防汛抗旱救灾应急小分队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部署,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开展抗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疏散、转移、安置、解救受灾群众及防止财物损失;
3.协助有关部门疏散转移群众。
六、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时间
汛旱期期间实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重特大事故要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部门,事故认定后写出书面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和地点;
2.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定、救援情况;
4.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七、应急处理程序
出现汛情旱情时的应急处理总原则是: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减轻灾害危害。
建筑行业(高空建筑设施)、直管公房危旧房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确认事件地点,报告事件情况并迅速组织人员抢险、救灾;事态严重时,会同应急救灾小分队,协助有关部门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持交通秩序。
八、组织纪律
(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各单位必须根据各自担负的防汛抗旱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在发布防汛抗旱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加防汛抗旱抢险。发出撤离命令后,应听众指挥,有序撤离。
(三)各成员单位和本系统相关股室、单位对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
九、责任追究
(一)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和人员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听从指挥,无条件立即行动,对拒不行动、见死不救、行动迟缓、怠误时机的人员,要严厉惩罚,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股室、单位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抗汛抗旱抢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重视防汛抗旱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要严肃处理。
十、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