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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5-11 11:12:58 浏览: 【字体:

合政办〔2018〕44号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

为扎实推进我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2020年,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创新型开放城市的奋斗目标,把“精准”贯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聚焦、持续发力,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走上致富之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二、工作目标 
    以全县各级工会上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且已建档的困难职工(截止2016年10 月31日)为解困脱困对象,自2017年起,每年按比例完成解困脱困任务。其中,2017年完成30%,2018 年完成25%,2019 年完成25%,2020 年完成20%,确保到 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2016年11月1日以后新申请认定的困难职工,由全县各级工会列入解困脱困对象增量库,另行制定解困脱困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 分类划定。按照主要致困原因,将困难职工细分为以下五类群体,并为每户困难职工家庭确定“四个一批”帮扶措施。 
    1. 五类群体。 
    (1)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 
    (2) 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 
    (3) 因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4) 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5)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产能过剩和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困难职工主要致困原因不止一项的,可多项填报。

2.“四个一批”帮扶措施。

(1) 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

(2) 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

(3) 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

(4) 社会救助兜底一批。

针对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可以填报多项帮扶措施。全县各级工会分类填报相关数据后,报县总工会核准后实施。

(二) 分类实施帮扶措施。 

1.对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可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通过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扶持等方式,实施再就业帮扶和创业扶持行动。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充分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帮助此类困难职工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积极为此类困难职工家庭对接适岗职位或者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积极提供创业培训,并有针对性地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扶持。(牵头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 县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困难职工,督促企业依法补缴,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依法落实此类困难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困难职工属于化解过剩产能、厂办大集体改革、资源枯竭工矿区转型等过程中产生的,做好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困难职工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而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督促企业依法补缴。团难职工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将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困难职工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落实其待遇。到2020年全部落实此类困难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牵头单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对因病致困的职工,加强医疗保障力度,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职工医疗互助等保障范围。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按规定对此类困难职工给予医疗救助,并协调、鼓励慈善机构给予相关特殊病种免费救治。大力支持全县各级工会实施“职工医疗互助”计划,将此类困难职工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范围。(牵头单位: 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 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对属于社会救助范围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各司其职,解决好困难职工的基本生活困难。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要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加以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县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商讨做好各种救助措施的有效街接。大力支持全县各级工会实施“金秋助学”计划,并将此类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纳入国家“奖、助、贷、勤、减、免”助学体系,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牵头单位: 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 县总工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计生局,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吴景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成  员:叶长天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  萍  县编办副主任

傅三妹  县总工会副主席

骆远栋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范俊国  县教育局副局长

徐锡燕  县民政局副局长

冯小雄  县财政局副局长

朱小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风华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谭俊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陈钦成  县国税局副局长

庄  霞  县地税局副局长

李  文  合浦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相关政策措施; 统筹做好困难职工救助政策之间及与社会救助等其他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 协调建立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困难职工救助体系建设; 督导推进全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体系建设;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总工会副主席傅三妹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职能股室负责人担任。
    (二) 切实加大投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统筹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与各项民生政策的精准衔接,争取整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占用帮扶资金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确保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各项帮扶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到 2020年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三) 做好宣传引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全县各级党委、各级人民政府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的政策措施,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对困难职工的思想教育,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振信心、凝聚力量,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美好未来。

 

 

  

                             2018 年5月9日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民团体,县人大办、政协办,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北海铁山东港产业园管委会,区、市驻县单位,县属厂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总公司。

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